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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一棵树换一座森林

    有网友在论坛中发帖:如果让你在失业、失婚、失身、失忆中挑选一个你最能接受的,你会选择什么?大部分跟帖者宁可选择失忆、失身,也不愿意面对前两样。

    可对于晨晨来说,在公元2004年的5月份,她人生中极其黑暗的那段日子里,失婚、失业这两件悲惨的事情先后接踵而至了。

    晨晨是中文系毕业的。

    有句话很通俗:“学中文的,等于什么都没学”,想当年她稀里糊涂地上了C大的中文系,又稀里糊涂地混毕业,再稀里糊涂地进了这家据说是本市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成了经理办中的一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偶尔接接电话有时打打文件,余下大把时间喝喝茶上上网,小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了,简直就是企业里的一条小米虫。

    米虫肯定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晨晨能光荣地成为米虫中的一员,全是拜陈剑的二叔—他们公司的总经理所赐。

    昨天上午,经理办的刘主任来找晨晨谈话,说什么年轻人该到基层去锻炼锻炼,公司的业务部很缺人,决定调晨晨过去……

    即便晨晨再迟钝,也听明白了,这意味着她的米虫生涯终结了。

    也是,她和陈剑已经离婚了,人家二叔没有理由再照顾自己了。更何况因为她和陈剑离婚的事,双方父母还闹得很不愉快,做了3年的亲家,到头来,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下午,晨晨就去了业务部报到,业务部的李主任马上充分利用资源,当天晚上就拉着她和另外一美女、一帅哥到胜仙阁陪北方的几位客人喝酒。晨晨忍了那个肚子与待产孕妇有得一拼的北方人三次摸手两次摸胳膊,最终还是忍不了他将咸猪手伸向自己的臀部,当场就冷了脸放下酒杯扬长而去。

    今天一早,晨晨来到公司,在李主任喝了茶清了嗓子准备训人之前,甩了封“辞职信”,与呆了3年的公司说再见了。

    唉!在多数人宁可失忆也不失婚,宁可失身也不失业的时代,晨晨算是异类了。

    头脑一热甩下了辞职信后,晨晨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家原本属于她和陈剑共有的,离婚时,陈剑留给她了。用赵萍萍的原话就是“把房产留给你,把债务留给他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提你出墙的事,你家陈剑还算是个爷们,也不枉你跟他好了七年。”

    晨晨在家中转了两圈,无所事事。

    “萍萍,我今天辞职了。”

    “开什么玩笑,先失婚再失业,你不怕你妈唠叨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