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大
中
小
第二章 假意妥协
“你托我寻他,十年还是杳无音讯……其实当年你就知道,他已经……不可能回来了,你为什么还在等?”这是余鱼的真心话,没有半分虚假。
“你而立之年已过,依然确孑然一身,置家中长辈亲友声声劝说于不顾,你明明知道我放不下他,为什么还在等我?”
“因为你是个傻瓜,我刚好比你还傻……”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傻,我超级聪明,很明白的……今天中午煮肉吃,吃肉哦吃肉哦……”慕容楚收拾着余鱼带来的东西,一边还念叨着今天的午餐。
好像是慕容楚听错了吧?
好像余鱼说……“跟我走好不好?去杭州。”
————
杭州风景好,人人乐得闲来无事就可以欣赏山山水水。朦朦胧胧的雨像烟纱一般,笼罩着长街,细碎的雨丝淋不湿衣衫,却格外舒适。
好美的杭州。
阔别多年,谁都不是原来的那人谁了,只有杭州还是杭州……我们都不再是我们了。
慕容楚拉了拉身上的蓑衣,抬头看看天——今年的梅雨去得特别迟啊,明明开始入夏了还是阵阵的冷啊。
走进一家客栈,随意叫了点饭食。就愣愣地发起呆。自己怎么会答应那家活的话呢?来杭州干什么呢?有些东西真不值得细想,反正就是脑子一热,说好。就来了。
十年的时间,已经磨掉了自己太多的东西,突然很想把以前那些乐观、贪玩的小性子再拾起来,横竖却都又觉得别扭了。
一再安慰着自己,反正就是来杭州玩两天嘛,余鱼也总会哪天想通了,就放手了……
菜来了,慕容楚埋头扒饭,忽然觉得自己很傻,傻想什么呢?埋着头,扒得更凶。
客栈二楼靠窗的好位置上,一个白衣男子,翩翩俊雅的容颜,端着酒杯却迟迟也不肯一饮而尽。紧锁的眉头有一两道浅浅的划痕,是岁月的雕琢罢?满脸的阴霾,深沉得不是一两天就可以散开的阴霾。
是循着那伊人的歌声,是想起了什么吗?
本应该谈笑风生,大肆指点江山的人啊,不该有这么深切的疼痛的表情,不该怀念什么,念得那么深切……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一首《鹊桥仙》被临街的名伶一字唱出三分情韵,好雅的词。
那男子身侧还有一名小童,机灵地看出了自家先生挺喜欢这词,赶紧道:“先生,赶不久就是七夕啦,会有灯会什么的节目呢,平常也听人说这时候的杭州最是热闹,却也总是没亲身体验过……不如就留一阵子吧?”
问得极是小心,任雨好笑。难道自己就真是个可怕的人吗?
抬头,才发现那小童已经愣住了。
“怎么了?”
小童赶紧低头:“先生好久没笑了,小轩以为,先生还是笑的模样最是好看……”
“谁教你的啊……马屁精!”任雨佯怒地敲了一下他的头。
仰头把酒杯的琼浆玉液饮尽。总会找到的,十年而已,他还可以用二十年,三十年,这辈子去找……
其实甚至到如今,任雨也不知道,自己居然会这么幸运。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灵草名叫“忘纪”。能医百病,解百毒。但是除了在书上见过以外,没有人见过这样的灵草吧?总之自己就是被这种灵草救了。浑浑噩噩地病倒在一个山野医者的家里。
医好了,就让他走人。
那人很自然地摸走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连自己那套上好的袍子也被换成了普通的麻布短衫。但是自己去没有觉得半分生气或是难过什么的。只是莫名其妙的一阵欢喜。
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重生!
深深地感叹了,高手总是在民间啊。就离开了。到了城里,才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太多。不知不觉地在山里已经待了大半年了。
“你而立之年已过,依然确孑然一身,置家中长辈亲友声声劝说于不顾,你明明知道我放不下他,为什么还在等我?”
“因为你是个傻瓜,我刚好比你还傻……”
“开什么玩笑,我才不傻,我超级聪明,很明白的……今天中午煮肉吃,吃肉哦吃肉哦……”慕容楚收拾着余鱼带来的东西,一边还念叨着今天的午餐。
好像是慕容楚听错了吧?
好像余鱼说……“跟我走好不好?去杭州。”
————
杭州风景好,人人乐得闲来无事就可以欣赏山山水水。朦朦胧胧的雨像烟纱一般,笼罩着长街,细碎的雨丝淋不湿衣衫,却格外舒适。
好美的杭州。
阔别多年,谁都不是原来的那人谁了,只有杭州还是杭州……我们都不再是我们了。
慕容楚拉了拉身上的蓑衣,抬头看看天——今年的梅雨去得特别迟啊,明明开始入夏了还是阵阵的冷啊。
走进一家客栈,随意叫了点饭食。就愣愣地发起呆。自己怎么会答应那家活的话呢?来杭州干什么呢?有些东西真不值得细想,反正就是脑子一热,说好。就来了。
十年的时间,已经磨掉了自己太多的东西,突然很想把以前那些乐观、贪玩的小性子再拾起来,横竖却都又觉得别扭了。
一再安慰着自己,反正就是来杭州玩两天嘛,余鱼也总会哪天想通了,就放手了……
菜来了,慕容楚埋头扒饭,忽然觉得自己很傻,傻想什么呢?埋着头,扒得更凶。
客栈二楼靠窗的好位置上,一个白衣男子,翩翩俊雅的容颜,端着酒杯却迟迟也不肯一饮而尽。紧锁的眉头有一两道浅浅的划痕,是岁月的雕琢罢?满脸的阴霾,深沉得不是一两天就可以散开的阴霾。
是循着那伊人的歌声,是想起了什么吗?
本应该谈笑风生,大肆指点江山的人啊,不该有这么深切的疼痛的表情,不该怀念什么,念得那么深切……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一首《鹊桥仙》被临街的名伶一字唱出三分情韵,好雅的词。
那男子身侧还有一名小童,机灵地看出了自家先生挺喜欢这词,赶紧道:“先生,赶不久就是七夕啦,会有灯会什么的节目呢,平常也听人说这时候的杭州最是热闹,却也总是没亲身体验过……不如就留一阵子吧?”
问得极是小心,任雨好笑。难道自己就真是个可怕的人吗?
抬头,才发现那小童已经愣住了。
“怎么了?”
小童赶紧低头:“先生好久没笑了,小轩以为,先生还是笑的模样最是好看……”
“谁教你的啊……马屁精!”任雨佯怒地敲了一下他的头。
仰头把酒杯的琼浆玉液饮尽。总会找到的,十年而已,他还可以用二十年,三十年,这辈子去找……
其实甚至到如今,任雨也不知道,自己居然会这么幸运。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灵草名叫“忘纪”。能医百病,解百毒。但是除了在书上见过以外,没有人见过这样的灵草吧?总之自己就是被这种灵草救了。浑浑噩噩地病倒在一个山野医者的家里。
医好了,就让他走人。
那人很自然地摸走了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连自己那套上好的袍子也被换成了普通的麻布短衫。但是自己去没有觉得半分生气或是难过什么的。只是莫名其妙的一阵欢喜。
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重生!
深深地感叹了,高手总是在民间啊。就离开了。到了城里,才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太多。不知不觉地在山里已经待了大半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