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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碧萱不知道的是,萧晨轩出门后便给下属打了个电话,他拿着手机的手不断颤抖,眸光闪烁,哪还有刚刚装出来的冷静自持的模样,他对电话那头的人说:

    “去查一查小姐最近都去了哪些地方,和什么人有过来往。”

    ──

    爱丽丝小镇有着整个城市最宜人的金色暖阳,天空就像是刚刚清洗过的天鹅绒缎子,蓝幽幽的又高又远。

    舒爽的海风缓缓吹拂,这里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彩色霓虹灯,也没有高耸入云的钢筋混凝土大厦,唯有潮生潮落,海鸥飞翔。

    顺着曲折的老街一路蜿蜒,极富烟火气的各色小店于平整的青石板路两侧延展开来,在一片清歌吟唱中,淡如笼纱的晨雾徐徐散开。

    “欢迎光临。”

    迎宾铃清脆作响,沈清从收银台后抬起头,习惯性地说。

    他的尾音以音调微变的趋势停滞,娃娃脸的少年从门外进来,他的眼眶红红的,在看见沈清的那一刻,眸中的泪水再也憋不住了,瘪着一张小脸,一下扑到了沈清的怀里。

    委屈巴巴的哭声随之传来。

    沈清被他猝不及防地扑过来,一时重心不稳,趔趄了一下,站稳后,眉头微蹙,柔声问道:

    “怎么了?今天不是和男朋友出去玩吗?怎么忽然又到店里来了?”

    眼前的少年叫唐棠。三年前,沈清在跳下悬崖后,被海水一路带到了y省,幸亏有人鱼吊坠的保护,他的伤势并不严重,最后被冲到海岸边,被刚好在此处游玩的唐棠所救。

    唐棠家境优渥,衣食无忧,性子又散漫自由,大学毕业后,他自己开了家甜品店,闲暇的时候便四处旅游。

    救下沈清后,他特别高兴地说跟沈清一见如故,又知道他会做甜点,就硬要他留下来和自己一起经营店铺。这话沈清当时听着觉得有些牵强,但相处久了,才发现唐棠平日里就是这样的性子。

    一年前唐棠交了个爱丽丝小镇的男朋友,在这边游玩了一趟,对这边的生活节奏和环境喜欢得紧,回去后就嚷嚷着要把店铺搬过来,沈清一面觉得他做决定太过草率,一面也被照片上那些迷人的风景吸引了目光,最后还是答应他一起搬了过来。

    系统:宿主,这里紧挨着京城,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为什么才答应过来的!

    沈清:……你知道又怎么样,人都快烧成灰了,全身上下就嘴还是硬的,我就是不承认。

    系统:我怎么感觉他是在内涵某人?

    闻言,唐棠哭得更厉害了,他吸着鼻子,断断续续地说:

    “清清,你说我为什么总是碰到渣男?那个狗东西背着我竟然还有别的人!”

    沈清一愣,下一秒,他面上涌起怒意,拍了拍唐棠的背,正色道:“分手了吗?要不要我帮你教训他。”

    唐棠被他的反应逗笑了,擦了擦眼泪,一双杏眼盯着眼前平日里性子温温软软的人,打趣道:“好啊,清清你帮我狠狠地教训他。”

    沈清眨眼,拉着唐棠的手,十分正经地说:“走,我们去找他。”

    这下,唐棠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沈清叹气,颇有些无奈地说:“我是认真的,你别当我是在开玩笑。”

    他平生最讨厌劈腿渣男了。

    系统:呵呵,毕竟是扇过萧晨轩耳光的人呢。

    唐棠见沈清神色十分认真,也敛了敛神,轻咳一声,回握住他的手,微笑着说:“好啦,我知道我们清清最爱最爱我了,这样的渣男我怎么舍得脏了你的手,我已经给足了他教训,估计他以后再也不敢出现在我面前了。”

    说完他挺了挺胸膛,还有点骄傲的样子。

    沈清头痛的扶额。唐棠虽然长得可爱,可性格上却像个小辣椒,敢爱敢恨,平日里是不会让自己吃半点亏的,看来是他多虑了。

    这时,店里的电视上放起了新闻,唐棠看见屏幕上的人,眼睛一亮,立马满脸花痴地凑过去,还不断招呼沈清过来看。

    他兴奋地赞叹着:“天呐!清清,你快来看这是谁,没想到我晨轩爸爸竟然愿意在媒体上露面了!我没做梦吧。”

    “啊,我不行了,快把朕的氧气瓶拿来,这也太帅太年轻了吧,是哪个不长眼的说我们晨轩爸爸是个秃头啤酒肚的中年油腻男的!朕要把他们拉出去斩了!”

    萧氏的企业发展的很好,现在在国内是处于金字塔尖的存在,但萧晨轩为人低调,几乎很少在媒体面前露面,所以外界对这位叱咤风云的萧氏掌权人多有猜测,虽然不像唐棠说的那样夸张,但大部分人都以为他是个样貌平平的中老年企业家。